第一百七十二章 误入不归路之一
第173节第一百七十二章误入不归路之一
虽然李绍峰是个二流子,而且是个以贩养的毒贩,可是他在村里给大家的印象却很好。{}当然他的毒贩身份是隐秘的,他以前只是个二流子,可出去混了几年就不知怎么就成为毒贩了,不过大家都不晓得他是个毒贩,只晓得他是个二流子。
李绍峰之所以给大家的印象好,一是因为他读过两年高中有点文化平时显得文质彬彬的呢;二是因为他挺讲义气的,他从来不再村里横行霸道恃强凌弱,相反他还挺维护左邻右舍的乡亲们呢,如果哪个左邻右舍的乡亲在镇上出现了啥子状况,只要他出面都能够摆平。就说那次李大娘在镇上农贸市场卖米的钱被扒手偷去了还是他去要回来的呢,一提起这个事情大家都是对他有口皆碑啧啧称赞。而且李绍峰长得一表人才,衣着时尚,是个让女人一见倾心的帅哥呢!
就是因为这几方面的原因,张晓红一直对李绍峰挺有好感的。[]因此,李绍峰一来**她,她就不可抑止地陷了进去。
当然张晓红迷恋李绍峰还有了另一方面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她的男人相貌平平长得不帅。她之所以嫁给他,是因为她的娘家在山区,所以不管是她自己还有父母都希望她能够嫁到平原大坝上来,而且当初她男人不但在乡镇企业上班家里还拥有一幢二层小楼呢,于是她虽然谈不上喜欢或者爱就从山区嫁下来了。
结婚后张晓红虽然感觉不到爱情之类的东西是什么滋味,但却安于这种还算不错的生活。只是后来失了工作的男人不得不离开她去外面打工时才让她感受到了那些寂寞日子有多么的的郁闷和难熬,而风度翩翩潇洒帅气的李绍峰一旦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一就下就打破了她情感的平静湖水,让她猛然感觉到人生原来是如此的丰富多彩美妙无比。每每一回想起李绍峰那张好看的男人的面孔,她就魂不守舍。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从来没有品尝过帅哥滋味的张晓红总是感觉到和李绍峰在一起是那么的安逸和**。到了后来她简直恨不得能够天天和他在一起了。
在那些和李绍峰偷情的日子里,张晓红发现他总是经常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出去要好半天才回来,她不止一次地问过他出去干嘛去了?他总是说自己在外面做点生意,但一直没说是啥子生意,她无法想象像他这样的二流子会做啥子生意?可是他身上却确实有些钱,又让她不得不相信,每次问道他究竟在做啥子生意时,他总是笑而不答,还叫她别再问了,以后会让她晓得的。因此她心里一直存在着一个大大的问号,她哪里会想到他在做白粉生意呢。
后来李绍峰开始邀请张晓红一起和他出去耍了,除了农忙就一直无所事事的张晓红也觉得自己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实在太没意思太郁闷了,终于抵挡不住诱-惑心动了。
第一次出去耍的时候,张晓红简直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的。那是个不赶场的上午,大约九点半的时候,正坐在堂屋里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悠闲自得地看着电视的张晓红突然接到了李绍峰的电话,李绍峰约她去城里耍,她还是有些犹犹豫豫地拒绝说:“算了喂,去城里有啥子耍头嘛?又不是没去过,要是让别人看见了,我以后咋个见人啊?”
那边的李绍峰依然热情不减:“出来嘛,红红嫂,你看今天天气晴朗阳光灿烂,你一个人在家里呆着有啥子意思嘛?我们在一起也有些时间,我请你去城里逛服装店想给你买一套衣服送你,聊表小弟的一片心意!而且去城逛不会碰上熟人的。”
张晓红一听说他想给自己买衣服,觉得很有意思,一下来了兴趣,就问:“可是我咋个出来跟你去城里呢?”
李绍峰道:“我现在在四队和三队的交叉口哪儿呢,你一个人走路过来嘛,今天不赶场,这路上没得啥子人走,不怕熟人看见。”
张晓红觉得这个办法好,就马上答应了。关了电视关好门,她就偷偷摸摸地离开家了,快到李绍峰那里时她突然惊慌起来不禁时不时地左看右看,真的是做贼心虚哦,不过幸好没人看见。
李绍峰带着一副墨镜骑在摩托车上,等张晓红一上来坐好就开着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