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0章搞定
这八个人先后自尽之后,血甲族再也没有人了,叶盛扫视他们一周之后,淡淡说:“既然大家都决定要投靠本皇,本皇自然也不会亏待你们,从今天开始,无论是血族,还是人狼族,或者是血甲族,本皇都是一视同仁,你们也要放弃以前的任何恩怨,不得再做出任何互相残害的事,否则的话,本皇决不轻饶。-》”
所有人都默然不语,毕竟,三族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若是真的往上追朔的话,足有千年之多。若是单单血族和人狼族,倒也好说,关键是血甲族,血甲族跟另外两族之间血战多次,彼此死伤惨重,仇恨可谓是几乎无消除,长达千年,岂能是叶盛一句话能够消除的呢。
他们全都臣服在了叶盛的威严之下,表面上不敢说什么,但内心里却并不接受对方。
叶盛心里也明白,三族之间长达千年的仇恨不是他一句话就能消除的,所以也就不打算强行压迫他们,只能是慢慢利导,慢慢化解。
今晚的事差不多都解决完了,接下来的事就是用血控大.将血甲族和人狼族的人控制住,这事就简单多了,让他们一个一个地排队过来。
血控大.,本来只是血族的秘,是血后用来控制那些对她并非是真心臣服的血族中人。后来,叶盛与丽丝一番合之后,就备了血控大.的能力,并且以这个办将丽丝反向控制,更是控制了血族残余的那些人,成功控制了血族。
在中了灵之剑之后,叶盛以血控制了秋匕首,使得他的血控大.更一步,这才能控制除了血族之外的旁人。
当然,对于普通人,还是不行的,否则的话,叶盛血所到之,无人不臣服,这天下就成了叶盛的天下了。
欧洲三族之中,血族不是普通人,人狼族也不是普通人,介于人与怪物之间,却只有血甲族的人,是从普通人中选出来的,只是骨骼和资质比一般人要强很多而已。1260
但是呢,这些人一旦被选入血甲族之后,经过刻苦的训练之后,会被淘汰一部分人,而剩下的人就会被行测试,达到标准后才能成为真正的血甲族战士,被授予相应的铁甲。
铁甲,是很重的,重达几十斤,穿在上,自然是很重的,虽然备了很强的防御力,但也会造成行不便,弊大于利。但是呢,血甲族的战士,如果将自己血的三分之一注入到铁甲中后,铁甲就能跟这个血甲族战士心意相通,随心所地控制血甲,穿在上犹如穿着一件轻薄的衣服一样,这也是血甲族名称的来历。
可是,如果铁甲受到损害,这个血甲族的战士也会受到重伤,如果铁甲彻底被损坏,这个血甲族的战士也就会死去。
叶盛无用血控大.控制血甲族的战士,但却可以用血控大.控制血血甲族战士的血甲,等同于控制住了这个血甲族战士的命。当然,必须是这个血甲族的战士心甘愿,否则的话,叶盛也是无用血控大.将他们控制的。
就说珍妮的金甲吧,虽然金甲落在了丽丝的手中,但金甲的控制权却在珍妮的手中,如果叶盛将金甲摧毁,等于是杀了珍妮。不过呢,珍妮心意一的话,金甲就会从丽丝的上剥离,向珍妮飞过去,自套在她的上。当然了,也是有距离限制的,超过三公里,就不行了。
而托马的金甲就不同了,随着托马的死亡,金甲也就成了无主之物,若是有人能注入三分之一的血,也就会成为金甲的主人。不过呢,损失三分之一的血,对一个人而言,绝对是生与死的挑战,血甲族通过考验的战士有三分之一都是死在了这一关。
控制人狼族的方,跟控制血族一样,只要在他们的心口滴上一滴鲜血,就能将他们完全控制。但是,控制血甲族就不一样了,因为他们的血甲中含有三分之一的血,对叶盛的血有自的排斥力,不接受叶盛的控制,使得叶盛废了二十多滴的血,才能将他们的血甲控制住。
这还是因为叶盛的实力远超过他们,若是换做是托马和珍妮,那就更不容易控制了。
四十多个人,废了叶盛近一千滴血,才算是将他们完全控制了,叶盛也感觉到有些疲惫了,但是看着这么多的新属下,心里也是大为安,今晚的心血也没有白费。
今晚的计划,前面也略有介绍,丽丝和叶盛是怎样一步一步地将这些人都引到北湖桥的这片树林里,更是通过叶盛冒充汤姆,与丽丝通.的方式,消除了这些人的怀疑。
可能大家看不懂的是,血族的人不是一共只剩下四十多个人了吗,怎么会一下子又冒出来一百多呢。
其实呢,这一百多个人,并不是血族的血仆,而是血族战士的家眷,只有叶肯一个人才是,剩下那些血族战士的家眷只能在天上飞,不能落下来,否则的话,就会出马脚。
这么一诈,血甲族和人狼族的人全都相信了,不敢轻举妄,否则的话,若是他们拼死抵抗,叶盛还真是难以控制局面。就算,最后能将血甲族和人狼族全部消灭,血族也会付出相当的代价,最关键的是叶盛收服血甲族和人狼族的计划就完全破产了。
完全定之后,叶盛也松了一口气,转首看了看这些目光中少了冷漠和仇视,多了畏惧和担心的血甲族和人狼族的战士们,摆了摆手:“今晚的事暂时告一段落,你们还是各自回去休息,等待命令,嗯,狼后海留下来。”
“是,血皇大人。”一百多号人,齐齐应了一声,开始各自三族。1260
狼后海听叶盛要让她留下来,愣了愣,随即就想到了什么,不俏脸一红,却也不敢说什么,默然不语。
这些人几乎是一哄而散的,不过呢,,离开的时候,还是各族的人跟自己人走在一起,而血甲族却有几个人留了下来,其中一个银甲武士说:“启禀血皇大人,我等有一个不之请,还望血皇大人能够应允。”
叶盛明白他们是什么意思,点了点头:“我明白,你们将他们几个安葬了吧,但要留下他们的血甲,你们先带回去,后本皇自有别的用。”
在叶盛的眼中,血甲族的利用价值是最大的,因为人狼族和血族是靠着血统传承的,而血甲族却是以血甲传承的。这么一来,血甲族死一人,血甲多腾出来一个,叶盛就可以将血甲给自己人,也就是他的那些女人们,使得她们的安全系数大大增加。
这几个血甲族的战士大喜,急忙向叶盛千恩万谢,上前将托马等人的血甲剥了下来,然后将托马几个人的尸抬上,飞快地离开了。
丽丝上前:“血皇大人,托马的金甲可是好东西,穿上它,再挥起金剑,血皇大人的实力会再一步。”
叶盛笑:“以本皇的实力,还用得着金甲吗?”
丽丝不哑然失笑:“血皇大人所言甚是。”
试探了叶盛不准备要这副金甲,丽丝的心也更加张起来,张了张,终是没有说出来。
叶盛看在眼里,故意装作没看到,他明白丽丝故意试探他,是想要这件金甲,却又明白叶盛不会给她,这才没有张。
这件金甲,叶盛的确不打算给丽丝,毕竟除了珍妮的那件金甲之外,世上就只有托马的这件金甲了,叶盛打算留给他的子,究竟是邹锦玉还是方中雪,只能等以后再定了。
叶盛笑:“走吧,咱们去看看那位倔强的珍妮小姐,别把她冷落了。”
丽丝笑:“血皇大人,这小妮子的格可是火爆得很,想要收服她可是不太容易。”
叶盛哈哈大笑:“你和狼后海,哪一个是好收服的,到最后还不是乖乖听从本皇的命令,嘿,那小妮子虽然是一头躁的胭脂马,但本皇却是一个最佳的手,只能说是她遇到本皇,算是遇到克星了,本皇就替托马完成他没做到的事吧。”
说罢,叶盛很随意地将手一伸,轻轻将狼后海在怀中,笑着问:“海,你说本皇说的对不对?”
丽丝知叶盛将狼后海留下来,目的是什么,见叶盛开始对海手了,心中虽然有一酸酸的滋,却是很识趣地将头转到一旁,说:“血皇大人,属下先去看看珍妮的况。”说罢,丽丝头也不回地向刚才叶盛定珍妮的方向走去。
“我……”听丽丝离开,海哪里还不能确认叶盛接下来要对她做什么,正要开口,忽然感觉到叶盛将右手在了她的右上,娇躯一,接下来的话就再也说不出口了。